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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改 07年3月1日起施行

2007-1-26 10:49:13 来源: 淄博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淄博市新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中,淄博市科学技术奖各奖种的奖金数额都有大幅度提高。其中市科学技术特别奖的奖金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市科技进步奖和市星火科技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由原来的1万元、0.6万元、0.3万元提高到3万元、2万元、1万元。为增强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增设了市技术发明奖,市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数额也分别定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责任编辑:张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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