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施行 (08-04)
淄博市新的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中,淄博市科学技术奖各奖种的奖金数额都有大幅度提高。其中市科学技术特别奖的奖金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市科技进步奖和市星火科技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由原来的1万元、0.6万元、0.3万元提高到3万元、2万元、1万元。为增强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增设了市技术发明奖,市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的奖金数额也分别定为3万元、2万元、1万元。
责任编辑:张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