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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推行供应商登记制度 净化采购市场

2007-11-5 16:34:08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省淄博市将首次推行供应商登记制度。今后,所有进入淄博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必须首先到该市采购中心进行登记,并通过其认证

  淄博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此做法的目的一是为了扩大该市供应商的数量,扭转此前由于项目特殊、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情况,其次,也为供应商提供便利,凡是登记在册的供应商,都可以及时得到采购中心提供的相应招标信息。

  据了解,预纳入淄博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将分3类进行登记: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其准入条件主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定准入条件,是为了规范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淄博市政府采购中心一工作人员说。

  目前,此项制度还处于完善阶段,很快将全市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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