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全国首创
2008-1-10 21:29:44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电(王恒)淄博市淄川区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此举在全国首开先河,对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意义深远。在日前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联合其他单位评选出的“2007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中,淄川区的这一创举排在第六位。
1月7日,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徐勤森在接受采访时说,根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在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一些地方通常是1:4。也就是说,在同比例人口数量中,如果产生4位市区人大代表,农村人大代表则只能产生1位。所谓的1:1(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意味着,在相同的人口数量当中,能选出多少位市区人大代表,就能选出多少位农村人大代表。
据介绍,淄川区人大代表选举改革是从2007年9月开始的。淄川区人大在工作中发现,人大代表中“官”代表、城市代表占据着主要比例,虽然“倾听基层”的声音喊了多年,可农民人大代表的数量少,农村老百姓还是缺少机会向决策者反映自己的想法。比如说,在淄川区十五届人大会议上,东坪镇有4名代表,分别是镇党委书记、上台村党支部书记、护宝泉村党支部书记和一名镇办企业负责人。除了“官”就是企业负责人。通过选举改革,在2007年淄川区人大换届选举中,该区选出的253名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一下子占到了157人。
苏守成是淄川区东坪镇西坪村的一位普通农民,2007年首次当选为区人大代表,这令他十分激动。走村串巷了解民意后,在上月举行的区十六届人大会议上,苏守成联名另外5位代表,提交了两份有关乡村公路升级改造的议案。
淄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司衍会说,区人代会上,来自基层的声音确实多了,这意味着弱势群体有了更多的发言权,也意味着地方党委、政府能够更多地了解基层、了解民意,还意味着市民和农民的民主权利已经在趋于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