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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初一初二加班拿“三薪”

2008-1-18 19:24:54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电(赵晓雯)春节将至,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问题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不少市民都心存疑问:“如果春节加班,真的可以拿到三倍的工资吗?”昨日记者采访了淄博市劳动部门工资科的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由于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因此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也有相应改变。

    假期调整月工作日为20.83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相关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进行调整: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除夕、初一、初二 加班得三薪

  春节期间的除夕、大年初一、大年初二为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职工加班,单位应按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按3倍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按2倍支付。例如一职工月工资为2000元,如果他在春节的3天法定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资为:2000÷20.83×3=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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