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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交警为春运保驾护航

2008-1-24 16:58:28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电 2008年春运自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历时40天。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前行动,科学部署,强化措施,整治秩序,全力以赴保障春运道路交通安全。
    为切实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认真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做好春运前的准备工作。春运前,要求各交警大队组织人员开展两个方面的大检查:一是深入客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联合安监部门对辖区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切实抓好源头管理,排查整改危险路段,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对去年未整改完毕的危险路段,相关大队要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
    加强重点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春运期间,要求各交警大队组织人员落实与重点机动车驾驶人面对面、一对一的谈话教育,重点是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驾驶人,必须落实一次安全教育。要全面排查、清理客运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杜绝不符合规定的驾驶人从事春运。
    强化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以运输企业驾驶人、农村群众为重点群体,把集中宣传、面对面宣传和新闻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媒体发布节日交通出行信息,提示安全出行常识,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开辟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形成全方位、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声势,努力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营运客车、校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把营运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作为管控重点,利用各种交通技术设备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高速公路大队要重点查处超速、超员、大货车长时间占用最左侧车道行驶、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纠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农村地区交通事故的发生。开展好两次集中统一行动。春运期间,省公安厅确定1月23日和2月22日组织两次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各交警大队要精心组织,全警上路,抓好重点路段、重点源头、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
    及时发布公路气象信息,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处置能力。要求支队和各交警大队充分发挥交警直播间、指挥中心和路况播报员的作用,积极会同当地气象部门,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实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监测预报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简明防御指南、交通管理信息,积极为群众提供节日安全出行服务。要求各交警大队根据本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和气象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明确目标和任务。一旦出现恶劣天气预警或发生其它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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