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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农村低保政策暖人心

2008-2-19 23:22:47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实习记者 陈莎莎 记者 鲁婷婷)“低保政策真好,以前不知道该怎么办,今天经过低保中心的人一讲解,办理的程序俺都明白了,现在俺就到有关单位去办。”家住博山区南博山镇东瓦峪村的安女士高兴地告诉记者。

   安女士今年45岁,丈夫于1999年在劳动时身体严重受伤,造成下肢瘫痪,整天坐在轮椅上,生活不能自理。家住农村的安女士只能靠种地来养活丈夫、年迈的母亲和两个幼小的女儿,家庭生活很困难。今年,在得知他们家符合农村低保条件时,安女士就想着为身体残疾的丈夫办理低保,却苦于不知道具体的办理程序。

   2月19日上午9:30,记者陪同安女士来到淄博市民政局博山分局低保中心,低保中心的任永林主任向安女士详细介绍了低保办理的程序。从2008年第一季度开始,博山开始实行以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存折方式直接发放到户,这种方式减少了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能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办理农村低保要先到申请人所在镇领取申请表,再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调查、评议,镇政府审核;在镇政府审批通过后,区民政局在20日内进行审批。申请人还需要准备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复印件和外出打工工资核算收入证明。任主任解释说,因为安女士没有备齐“一本通”及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先准备材料再到村镇办理有关手续。

      在场的博山区南博山镇民政办公室马登兵主任告诉记者,像安女士家这种情况确实符合低保条件,在镇政府也有备案,应该可以顺利办理低保。在得知安女士家距离镇政府路途较远,领取申请表不方便时,马主任主动提出把申请表送到安女士所在村。

   在了解完低保办理程序之后,安女士高兴地告诉记者,原先不知道怎么办理低保,现在政府把政策解释得这么清楚,心里也有底了,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让家里的日子好过一点。

   据了解,博山区从2004年开始实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凡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因伤残、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人群均可办理低保。2007年,博山区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现在,全区一共有6200多户家庭享受到了农村低保政策。

                                                                                                                          责任编辑:刘上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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