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淄博 > 淄博政务 > 正文

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

2008-2-28 9:45:20 来源: 淄博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2月26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主持召开第四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市卫生局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决定2008年各级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新增加的补助在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由市、区县分级负担。

   会议认为,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将其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连续4年列入为民办的实事,不断提高对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和补助标准,新农合及大病统筹的保障作用日益明显。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提高参合率;要加强经办机构和队伍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的新农合运行机制;要切实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