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3月19日淄博讯(记者 鲁婷婷 通讯员 宗其梁)节能、环保项目,将被加大支持力度,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将面临融资 “断奶”。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与信贷政策情况通报会上获悉,2008年我市将刮起“绿色信贷”风暴。
“ 绿色信贷”是人民银行、环保总局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提出的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为切实落实这一全新的信贷政策,2008年,市人民银行将把好信贷闸门,切实做到信贷政策“六个不准”:不准向“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环评不达标、环保记录差的企业发放贷款;不准向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和淘汰类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禁止开发区和实施限批地区的劣质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属于关停范围的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项目发放贷款;不准向列入淘汰类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发放贷款。
按照职责规定,环保部门向金融部门提供“绿色信贷”环保信息: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挂牌督办企业、限期治理企业、关停企业的名单;环境友好企业名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其他有必要通报金融机构的环境监管信息。
金融机构将牢固树立的“绿色信贷”理念,利用环保部门提供的“绿色信贷”环保信息,加大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全市十大节能工程、三个“节能30项”工程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向开展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污染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责任编辑:刘上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