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淄博讯(记者 鲁婷婷 通讯员 周永)“没成立社区志愿者协会之前,我们组织同学到社会上开展志愿者活动,要抽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协调联系,而且效果不怎么样,如今我们志愿者找到了“家”,以后开展志愿服务的活动就方便了”。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主席王建伟同学兴奋地说。
日前,山东省第一家市级社区志愿者协会在淄博市成立。成立大会上,淄博市“善小”志愿者协会、淄博市“顺意”志愿者协会和淄博市律师协会三个团体会员单位整体加入了市社区志愿者协会,120余名社会爱心人士现场提交了登记注册申请。截至目前,市社区志愿者协会已发展会员5.1万余人。
省民政厅赵立杰处长告诉记者,这是该省成立的第一家有明确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规范的市级社区志愿者管理和服务机构,对全省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根据《淄博市社区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志愿者按照“不计报酬、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自觉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统一管理。
申请注册社区志愿者需具备七个方面的条件:承认并遵守淄博市社区志愿者协会章程;长期在淄博市境内居住;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从事社区志愿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技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经区县政府批准的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志愿者的注册管理机构,按照“本人提出申请、注册管理机构审核、颁发《淄博市社区志愿者证》”的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对全市社区志愿者进行统一培训,并提供服务岗位。
据了解,社区志愿者协会对在一年内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个小时、100个小时、200个小时、400个小时或800个小时以上的社区志愿者,分别授予1-5“星级社区志愿者”称号,并颁发星级证书。
责任编辑:刘上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