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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法院在全市首推“法庭开放日”

2008-4-1 16:28:07 来源: 淄博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晚报讯(袁一军 赵磊 徐宝玉)记者近日获悉,从今年4月份起,张店区人民法院将设立“法庭开放日”,接待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参观、旁听案件。据了解,法院设立“法庭开放日”,在我市还是首次。

    法庭开放日时间安排在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五下午,团体参观者可另约定时间。参观人员主要确定为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未满十八周岁者,由其所在单位集体统一组织。参观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流转过程、旁听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法律咨询、观看建院五十周年专题文献片《辉煌五十年》、了解法院的办公条件和法官的工作环境等。届时,将由专门法官负责陪同讲解,并有法警负责安检和随队值勤,以保证“法庭开放日”活动顺利开展。

编辑: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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