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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淄博4月15日淄博讯(记者 鲁婷婷)电动自行车自身节能、环保的特点,成了许多市民的首选。可张店的李先生刚买的电动车没骑多久,就出现了问题。
20多天前,李先生在淄博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零零碎碎的小毛病就出现了不少,而且该车的电瓶总是显示充电不满,一次充电后只能骑几里路。去找经销商维修,经销商是门难进、脸难看,本来心情不错,却让这电动车给搅和了,“车还能否恢复到以前的样子,还能骑多久”。李先生无不担心。
据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王晓燕说,最近几天她都接到电动车投诉、举报的电话,问题大多集中在电动车质量和售后服务上。
那么电动车能否像其他商品一样有其约束的法律法规呢?记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电动自行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电机、控制器、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发生影响使用性能的相同故障经过两次重复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就可以凭特约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电动自行车。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注意:第一,尽量在正规商场、专卖店购买经实践证明返修率较低、品牌信誉度较好的电动车;第二,应向经销商索取保修记录卡,做好维修记录,以便出现纠纷时能够举证维权;最后,消费者也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保养维护和使用电动自行车。应先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搞清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出现使用不当造成的行车故障。
责任编辑:刘上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