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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工在某工地操作搅拌机时,因技术不娴熟,右手小指不慎被滚轮挤压,造成小指内侧末端剥脱性外伤。可工地负责人坚称,在招工时已经说明必须懂得搅拌机操作才可以干,该农民工急于找到工作,谎称自己会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民工失误在先,工伤到底应该由谁负责?
民工:小指表皮脱落 10元就能打发?
“记者,我的手指头在工地上被搅拌机挤伤了,可是工地负责人只给了我10块钱,就让我走。”昨日上午8:30,济宁来淄博打工的一位冯先生打电话说。记者迅速赶到现场找到冯先生,只见他左手拿着饭缸和一份淄博晚报,右手高举着,右手小指头被一片卫生纸包裹着,鲜血已经浸透纸张。
记者立刻带领冯先生到附近的诊所包扎。诊所的大夫告诉记者,冯先生的右手小指内侧末端剥脱性外伤,虽没伤及骨头,但因受伤面积过大,整个表皮脱落,所以恢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律师:雇员的过错 只能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离开诊所,记者带着医生的收款单据来到位于华光路东侧的一个工地。没想到,工地负责人贺先生也有一肚子委屈:“我今天到劳务市场招工,要求必须会操作搅拌机,可是他明明不会却说会操作,就跟着我来到了工地,刚操作了一会就出现了事故,是他失误在先。”
对于贺先生的说法,冯先生也予以承认,但是他认为自己是在工地上受的伤,工地必须承担一定责任。最后经记者协调:工地支付了冯先生当天和未来一星期的伤口换药费共计47元。
事故虽然不大,问题虽然解决,但是农民工为了生存去干并无承担能力的工作,民工失误在先、工伤谁该负责等问题值得大家深思。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明卿说:“自民工到工地开始,包工头和民工之间的雇佣关系已经成立,那么民工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雇主包工头应当赔偿。至于雇员隐瞒了自己实际的技术水平,雇员确实存在过错,但雇员的过错只能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而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如何解决还需要双方进行协调处理。”
本报在此提醒民工朋友:在求职时必须考虑自己的技术水平,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否则就会为自己埋下安全隐患。
编辑:国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