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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闻网淄博讯 (记者 刘上恭 通讯员 金希峰) 针对招标投标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今年年初,桓台县纪委监察局有针对性地创新制定四项制度,保证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财政资金的使用合法高效。其中廉政承诺制度实施以来,已与全县6家重点工程负责人签署了《廉政承诺书》,涉及政府投资金额近2亿元。
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桓台县纪委监察局立足打造行政监察全程监督品牌,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在调研基础上,他们创新制定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备案制度。明确要求建设、交通、水务、林业等业务主管部门在工程项目拟发出招标公告前3天,持公告清样、招标文件到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察备案,并填写《桓台县重大监察事项立项备案表》。纪检监察机关接到立项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研究确定是否实施监察,并通知主管部门。二是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印制《廉政承诺书》,由招标单位主管领导在招标前签署承诺:在招投标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原则,切实履行部门责任,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管理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遵纪守法、廉政勤政、保密、回避等工作;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律规定,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项目情况,邀请监察员列席相关业务工作会议,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监察建议。承诺书同时规定,如出现违诺行为将对责任人从重处理。三是建立现场监察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根据政府投资特点指定招标现场监察员。监察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充分研究后,提前介入招标现场,对抽取评委、标书密封、资格验证、开标过程、评标过程、结果公布等重要环节进行现场监督,独立履行监察职能。对监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求监察员当场纠正,对重大或复杂问题,要先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汇报,在研究后做出处理,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四是建立结果评估制度。招标工作结束后,监察员要在2天内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总结,对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客观评价,并写出评估报告,由监察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桓台县廉政建设制度的建立,确保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阳光高效,受到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欢迎。
责任编辑:刘上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