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淄博 > 法制在线 > 正文

银行卡交给朋友 趁机盗取600元

2008-4-23 10:30:01 来源: 淄博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酒后将银行卡交给自己最信任的朋友去取钱,没想到朋友趁机盗取600元。沂源一男子愤而报警,4月19日,这名贼朋友被沂源警方依法处罚。

   4月9日晚,沂源的韩某请几个朋友到沂源县城一饭店吃饭,酒后付钱时因随身携带的现金差240元钱,就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一同吃饭的好朋友齐某,并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了他,让齐某到附近的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齐某到取款机上取了240元,顺便查询了一下,发现卡上还有2000多元。手头正缺钱的齐某突起了歪心,又去了另外两个银行取款机处,连续提取了600元,装到了自己衣兜里。回到饭店,他把银行卡及240元现金交给了韩某。4月12日上午,韩某去银行取钱时,发现卡里少了600元。

   接警后,沂源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掌握了齐某盗取现金的确凿证据。4月19日,城区派出所依法对盗取现金的齐某做出了行政处罚。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