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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有了新举措

2008-4-24 17:04:38 来源: 山东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山东新闻网4月24日淄博讯(记者 鲁婷婷)近日,淄博市下发《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清扫、集运和处理的意见》,就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第一次对城乡生活垃圾出台的管理举措。

    该意见分为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收集、生活垃圾运输和生活垃圾处理四方面。城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保洁,主要道路实行机扫人保,每日洒水降尘;镇、村要落实专人负责,对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的所有道路、村庄实行环境“一日一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加强水面卫生保洁,确保河道、水渠、水库、池塘水面及周边无漂浮物、垃圾和杂草。

    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城区、乡镇清扫保洁收集的生活垃圾和小区垃圾收运至转运站,做到日产日清。进一步加快配套压缩式转运站建设。张店区、高新区所有乡镇和其他区县近郊镇年内至少建设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配足垃圾收集车;村庄要按照2—3处/千人的标准在适当位置建设垃圾收集池(房)。

    各区县、高新区环卫部门负责将城区和乡镇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运输车必须是密闭式或压缩式,其载重量为6吨以上,严禁生活垃圾撒漏和渗沥液滴漏。

   所有区县及乡镇(办事处)垃圾要送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年内实现城区和近郊镇村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100%的目标。
各区县及乡镇(办事处)要将环卫作业经费及环卫设施建设资金分别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城乡生活垃圾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刘上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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