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淄博 > 网上教育 > 正文

今年起,民校不得组织招生考试

2008-4-28 10:45:57 来源: 淄博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昨日,市教育局下发紧急通知,从招生方式、招生时间、学籍管理、收费管理等方面规范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从今年开始,义务教育段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招生考试。学校可采取面试或综合素质展示等形式录取学生,有条件的区县可采用电脑派位办法录取学生。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的规定,从今年开始,义务教育段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组织招生考试。学校可以采取面试或综合素质展示等形式录取学生,有条件的区县可采用电脑派位办法录取学生。对达不到“四独立、一分离”办学标准或2007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招生。

    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任何学校不得在暑假放假前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一律安排在暑假期间组织进行。

    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区县内民办学校招生的统一管理,并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规范招生行为。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注册等工作。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收费管理和监督力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严禁乱收费。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编辑:国洪磊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