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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12315获悉,清明三天假期出现了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的热潮,黄金叶坠几天后还掉颜色,物品送来后才发现和电视上不一样,一个个陷阱让消费者烦恼不尽。工商部门在此提醒,由于目前国家对远程购物尚未出台专门规定,而且行业整体还缺乏规范与自律,消费者要注意索取发票或其它消费凭证,并且最好使用货到付款的方式结账。
“小黄金周”电视购物申诉热
清明节期间张店的杨先生拨打12315电话,称自己在电视购物节目中花四百多元为母亲购买了一条某明星代言产品——“黄金叶坠”。电视广告中宣称,叶坠是采用专利技术,在天然树叶表层电镀黄金制成,每一款都是独一无二的。但仅仅在佩戴半月之后,杨先生的母亲就发现号称电镀黄金的叶坠表层已出现脱色。在多次拨打售后服务电话都提示占线后,杨先生对电视购物这一时尚购物形式失望不已。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清明“小黄金周”期间淄博市工商局12315接到多起关于电视购物、网络购物等远程购物的纠纷。电视和网络购物方式因其方便快捷、时尚新颖、价格低廉等特点而日益受到推崇,人们只需打个电话、轻点鼠标,就可以足不出户购买到所需要的产品。但由于目前国家对远程购物尚未出台专门规定,而且行业整体还缺乏规范与自律,因此有关网络、电视购物方面的纠纷频频发生,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所反映的有关远程购物的问题主要有:
商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远程购物大多为异地消费,消费者无法看到实物样品,只能凭借广告或者图片了解其商品,难以鉴别和挑选,一些不良商家正是利用这一点,向消费者提供质价不符的产品,甚至玩文字游戏进行欺诈。
在远程购物消费中,经销商往往不主动出示发票等有效消费凭证,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此外,很多消费者反映拨打售后服务电话时往往占线或无人接听,更有甚者已停机或撤机,三包服务根本无法保障。购物无凭据,维权难;售后服务形同虚设。
远程购物大多以邮局或快递公司为载体运输产品,运输过程中也有可能造成产品的损坏或丢失。另外,很多快递公司必须先签字付款后才允许开封看物,一旦出现货物损坏或者发错货等情况,不但责任难以确定,而且会耽误正常使用,为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远程购物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需到经销商所在地进行申诉或者投诉,维权不便且成本增加。
提醒:最好使用货到付款的方式结账
在此,淄博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远程购物应做到“买前细思量,买后重维权”。
首先,广告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不要盲目轻信,消费者应立足实际,在对自己预购产品的价格、功能、性价比,以及经销商的经营资质、信誉程度、经营地址等充分了解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消费者最好使用货到付款的方式结账,尽量不购买大宗商品,避免大件商品运输和保修不便。
注意索取发票或其它消费凭证,验货时除应注意查看产品外观有无损坏外,还应查看是否附带保修书或者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
一旦远程购物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当尽快向经销商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协投诉,并积极配合这些部门的工作,以尽快维权。(冯艳辉 王晓燕)
编辑:国洪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