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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全市重点项目实践中考察使用干部

2008-5-4 10:07:49 来源: 淄博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市委书记刘慧晏同志指出:“每一个辉煌和成功背后,都有一串闪亮的名字。组织部门要注重到基层一线重点项目实践中考察和使用干部。”这为各级组织部门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提高为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今年是市委确定的工作项目建设年。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是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的中心任务,是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组织工作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舞台。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牢牢把握“认真专业务实”的用人导向,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考察干部的“主阵地”、识别干部的“试金石”、使用干部的“导向标”,进一步增强组织工作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要建立优秀项目成果申报制。对全市性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工作项目,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特色亮点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在正式实施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或完成后,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进行申报。由组织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分析甄别,有针对性地确定考察工作方案。 
 

    要实行重点项目跟踪考察制。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和全市性的重点工作项目,由组织部门安排专人,通过列席相关会议、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谈话、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跟踪考察,重点了解相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发挥情况和实际表现,变单纯的一次性干部考察和年度考核为全过程动态考察。 

     要实行重点项目考察记实和实绩分析制。建立重点项目考察记实档案,将重点工作项目的分阶段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责任人作用发挥情况及现实表现、取得的成绩及相关评价等,由专人及时记录,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并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和网络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上级领导、管理服务对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反映。要搞好干部实绩分析,根据跟踪考察、考察记实等各方面情况,广泛听取纪检、监察、信访、审计等部门意见,综合运用现代化统计分析手段,对干部参加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分析,重点分析成绩大小、奉献多少、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情况等,并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评价监督。 

    要将重点项目建设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结合起来。把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及培训、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贡献突出、表现优异的,要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表彰,符合条件的及时列为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进行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破格提拔使用;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发现的干部在工作能力、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与干部本人谈话打招呼,帮助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培训,促其改进提高;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或予以诫勉;对严重贻误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根据不同情况,改任非领导职务、调离、降职或撤职,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史祖岩)

责任编辑:刘上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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