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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追薪

2008-5-4 18:14:15 来源: 淄博晚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如果用人单位老板拖欠工资,除了找劳动部门,还有其他的解决方式吗?”昨日,周村的王先生打来电话询问。对于王先生的问题,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现在劳动者追薪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主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解决劳动者欠薪问题,以《劳动法》予以调整解决,对于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施行,为劳动者追薪提供了又一条维权途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作人员提醒,劳动者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当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不仅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而且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国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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