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规定部分区县
中考成绩公布 三天内填报志愿
重复填报志愿一律作废
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区县,必须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完成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志愿填报地点一般设在初中学校。
严禁老师强迫考生填报
按照规定,由考生个人持报考志愿表、中考成绩单等材料(艺体特长生同时持专业合格证书)到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区县要组织人员接受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整个过程的监督,严肃有关纪律,严禁老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持中考准考证和成绩单到各区县招办按照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办理建档手续。报考驻淄中专学校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3、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区县考生可以在填报志愿期间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网站进行填报志愿。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同时,须同时填写书面的《普通高中报考志愿表》,并由家长签字交区县教育(教体)局。学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必须与填写的纸质《普通高中报考志愿表》信息一致,不一致者所填报志愿无效。(孙艳芹)
责任编辑:刘上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