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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2008-7-1 16:40:46 来源: 淄博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6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王世庆、张庆盈,秘书长王敦浦出席了会议。刘池水、吴明君先后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淄博市200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相关决议草案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淄博市2007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淄博市粘土砖瓦生产用地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的说明及相关决定草案,关于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说明及相关决定草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加大对食品加工业监管力度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相关决定草案,人事任免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议案、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淄博市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另发)、关于废止《淄博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另发)、关于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另发)、关于“加大对食品加工业监管力度的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另发)及人事任免事项(另发),并向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顶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亚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列席了会议。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8名公民旁听了会议。(于磊 贾玉威)

责任编辑:刘上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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