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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去年判处罪犯4560人

2015-03-10 14:14 来源:鲁网淄博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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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亚宁向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月9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亚宁向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到,2014年淄博市各级法院共判处罪犯4560人。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淄博师专原党委书记张洪亮贪污受贿等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记者发现,去年涉毒品和危险驾驶等犯罪上升明显,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的数量也呈现上升趋势。在案件执行方面,执结标的额达到了28.19亿元。

  去年新收各类案件50459件

  刘亚宁在报告中提到,2014年,淄博市各级法院共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50459件,同比上升5.67%;审、执结49629件,同比上升12.32%。其中,淄博中院新收各类审判、执行案件4028件,同比上升3.47%;审、执结4000件,同比上升5.88%。

  2014年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3590件,审结3528件,同比分别上升40.12%和37.97%;判处罪犯456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404人。加大对杀人、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1428件。加大对涉毒品、危险驾驶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162件258人和426件427人,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上升189.29和91.89个百分点。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90件;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及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部署开展了打击食品药品、污染环境犯罪等专项行动,审结相关案件56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淄博师专原党委书记张洪亮贪污受贿等大案、要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审结家庭婚姻案件5621件

  据介绍,淄博各级法院2014年内共新收各类民事案件21311件,审结20626件,同比分别上升7.08%和8.80%。其中,审结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5779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621件,审结涉农案件783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淄博各级法院加强了商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经济实现稳中求进。年内共新收各类商事案件10220件,审结9820件,同比分别上升5.12%和9.37%;其中,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9662件;审结公司重组兼并破产改制、产权股权转让等案件14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相关案件247件。

  加强案件执行工作。淄博各级法院年内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448件,执结14770件,同比分别上升0.60%和18.12%,执结标的额28.19亿元。

  各级法院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履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全年共对3365件案件依法强制执行,司法拘留1131人次,罚款246人次,移交公安查控及追究刑事责任633件次;将3603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

  积极打造便民诉讼新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科技化建设,全市法院及人民法庭统一安装数字化便民服务系统,并通过设置专职导诉员和材料收转窗口,以及查询一体机等智能设备,努力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最便捷的司法服务;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缓减免诉讼费250.6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元,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围绕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淄博各级法院建成庭审直播公开系统,实现庭审视频和微博同步直播;加大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共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 7 8 4 0份,公布率达到81.94%。

  刘亚宁表示,2015年,淄博各级法院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公信法院”创建目标,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在深化严格司法、深化司法公开、深化从严治党方面求推进、求突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淄博老工业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初审编辑:崔新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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