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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被纳入区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2019-10-14 13:10 来源:临淄区发改局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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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7日7时31分,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鲁网10月14日讯 2019年1月7日7时31分,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经查,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制定报备环保改造整治方案;未对改造项目进行设计,擅自制作安装设施设备和爆破片;环保升级改造后,未修订完善工艺操作规程规定;双重预防体系工作流于形式,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近日,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被纳入淄博市2019年第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自2019年8月5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临淄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及《临淄区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将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纳入我区2019年第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自2019年8月9日至2020年8月8日),并对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实行“一票否决”。 

  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把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发现有新的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同时,应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其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各有关镇(街道)、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办法,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一年内不得推荐为文明单位和其他评优树先对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不得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政协委员人选,并严格限制列入重点项目、进行证券融资、给予奖金奖励等。(临淄区发改局)


初审编辑:崔新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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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关键词:
安全生产;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黑名单;否决;记录;管理;临淄区;直接经济损失;负责人;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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