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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乘车38小时 出站即被拘留

2019-10-14 14:0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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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干警根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反馈的被执行人相关购票信息,在淄博火车站出站口进行周密布控;凌晨5时20分,法院干警成功对被执行人张某实施强制拘留措施,自此拉开了淄博高新区法院集中实施拘留、拘传专项行动的序幕!

  鲁网10月14日讯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干警根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反馈的被执行人相关购票信息,在淄博火车站出站口进行周密布控;凌晨5时20分,法院干警成功对被执行人张某实施强制拘留措施,自此拉开了淄博高新区法院集中实施拘留、拘传专项行动的序幕!

  在法院干警向张某出示执法证件及《拘留决定书》后,张某才“恍然大悟”,他坦言自己因为父亲生病住院才从成都急急忙忙赶回来,但因为已经被公布上了“失信黑名单”,不能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只能乘坐普快列车,然而没想到的是坐了整整38个小时硬座,一出站便被“堵”了个正着。从“抓不住自己”的黄粱美梦中醒来,张某被带至法院,经过案件承办人近一个小时的辩法释理、情绪安抚、行为规劝,最终,张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全部案款,案件成功执结。

  据悉,2017年8月,被执行人张某拖欠周某修车款7000元,为周某出具了7000元欠条一份并签字按手印。但张某并未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归还欠款。2018年11月,周某将其诉至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向周某偿还7036.6元维修费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却一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2018年12月,周某向淄博高新区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淄博高新区法院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反馈的线索,对张某成功采取拘留措施,使得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严格按照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好集中实施拘留、拘传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本网记者)


初审编辑:崔新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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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关键词:
张某;淄博高新区法院;周某;拘留;执行;案件;判决;司法警察;法院干警;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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