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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淄博五部门联合实施“淄博市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行动”

2021-09-15 08:4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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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希森同志,就“淄博市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行动”的有关内容进行新闻发布,并请淄博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秀清同志,淄博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崔连星同志,淄博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胡艳霞同志,淄博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韩冰同志,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刘军同志,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鲁网9月15日讯(记者 韦学婷)9月1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希森同志,就“淄博市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行动”的有关内容进行新闻发布,并请淄博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秀清同志,淄博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崔连星同志,淄博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胡艳霞同志,淄博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韩冰同志,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刘军同志,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近年来,淄博市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和五中全会“推进诚信建设”重要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褒扬守信精神,引导公众树立诚信意识,动员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践行社会责任,打造绿色、健康、文明的良好消费生态,扩大更高水平的消费供给,以消费增长促进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切实让消费者在守信经营的消费环境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零售、住宿、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大消费需求、增加城乡就业、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推动商贸流通行业规范运营,促进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文明办、淄博市工商联、淄博市发展改革委、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将于9月至12月联合举办“淄博市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行动”。此次行动面向全市从事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单位,遵循“自愿参加、逐级审查、严格条件、社会监督、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淄博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在企业自愿参与、区县择优推荐、征询市直部门意见、征信采集、公开公示的基础上,确定“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名单,并举办授牌仪式,市、区县两级将全方位宣传推介守信经营单位典型经验,扩大社会影响力。“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将在全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政府采购以及消费券发放、媒体推介等促销活动中优先参与,并享受优先推荐参与老字号等评定活动、参加国内外各类展会、电商促销活动等多项优惠政策。对“商贸流通行业守信经营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经查实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给予摘牌。

  淄博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秀清介绍到,本次活动遵循“自愿参加、逐级审查、严格条件、社会监督、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推荐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淄博市注册成立,从事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规模以上单位,经营状况良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统计法》《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3.无重大风险隐患,近年来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无严重债务违约、不合理促销、弄虚作假、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4.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无拒不履行、拒不配合的历史记录。5.被投诉举报较少,且能积极妥善处理。6.能积极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统计调度等义务,无瞒报漏报等现象。7.主要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8.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9.未造成过重大负面舆论。10.在司法、市场监管、人社、税务、环保等领域未被列入“黑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等最各类表述为低级信用档次。11.无其他明显失信失约行为。

  “近期,市文明办通过线上线下25万余人的创城问卷调查活动中,了解到群众对淄博市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还有许多期待。此次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诚信经营主题行动,正当其时,必将会对相关市场主体产生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为市民群众营造更加放心的消费环境。在此,也希望其他行业主体都能跟进借鉴,开展好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时,也请在座的各级媒体及时跟踪报道好本次活动经验做法和诚信建设典型,发挥好媒体监督作用,为文明、诚信淄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淄博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崔连星介绍到。

  淄博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胡艳霞表示,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企业着力以下方面: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和重要举措,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规范行业秩序,引导商会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道德准则,标准化推进诚信建设。积聚发展合力,通过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赋能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助推商贸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淄博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韩冰说道。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刘军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工作,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引导推动全市38万户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创建,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8831家,承诺无理由退货单位4546家,商品质量、服务水平和消费环境有了显著提升和改善。商贸流通企业是消费环境建设的主战场,我们将以“放心消费在淄博”为目标,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守信经营,通过落实安全保障、信息公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降低消费交易成本,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老百姓敢于消费、愿意消费、放心消费,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消费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初审编辑: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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