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康明眼镜因经营违法被罚5万
鲁网7月29日讯 近日,淄博康明眼镜有限公司因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被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620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经调查确认,淄博康明眼镜有限公司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货值金额6200元,获违法所得6200元。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第七十二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构成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医疗器械)》(编码1),给予从轻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620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据公开资料显示,淄博康明眼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24日,法定代表人何伟亮,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住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58号。该公司为淄博康明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公司。(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姜健
新闻关键词: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淄博康明眼镜有限公司没收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