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桓台县实验学校未按规定送检校服被处罚

2021-01-06 14:3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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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6日讯 日前,记者从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淄博市桓台县实验学校因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生服未按规定履行委托送检的法律责任,构成违法行为。被责令整改并处5000元罚款。

  桓台县实验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生服未按规定履行委托送检的法律责任,构成违法行为。违反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根据《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和《山东省市场监督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十四章七百零二(二)1(2)的规定。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整。(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