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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受伤无力医治 淄博高青交警申请救助基金暖人心

2022-07-04 20:33:4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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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4日讯 2022年5月12日10时55分许,淄博市高青县青城镇青马路到香姚村的南北走向小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张某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与韩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韩某某受伤被送医抢救。

  经医院诊断,韩某某失血性休克,全身多处骨折,伤情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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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办案民警了解到韩某某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根本拿不出抢救费用。为不耽误韩某某的救治,办案民警立即协调医院启动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同时为其申请社会救助基金。目前9万7千余元救助款已拨付到位,韩某某经过及时救治,也已脱离危险。韩某某的家人对民警危急时刻及时伸出援手,帮助其脱离困境的暖心行为表示感谢。

  淄博高青交警提醒广大群众,驾驶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时,一定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靠边慢行戴头盔不载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通讯员 张聪聪)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