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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博山:同一驾驶人一个月内两次酒驾被抓

2023-03-14 13:19:5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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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4日讯 俗话说“经一事长一智!”因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并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但还是有些人,犯了错误不思悔改仍在违法的边缘试探,挑战法律的底线。

  近日,淄博博山交警大队白塔中队民警在颜北路白塔路口开展周末夜查酒醉驾统一行动过程中,查处了一名酒驾人员,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该驾驶员酒精数值为63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车标准。民警现场发现该驾驶人有些面熟,经核实该驾驶人在今年2月15日同样被本队人员因酒后驾驶查处过,驾驶证仍在暂扣期间,该次违法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名驾驶员将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博山交警发出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再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也许比你想象的更严重!“二次酒驾=拘留+罚款+吊销驾照!”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通讯员 尚思奇 郑龙)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