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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连收两份警示函后董事长李洪国又被立案调查

2019-11-21 10:4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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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官网公布的董事长李洪国照片 

  鲁网11月21日讯 日前,记者从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获悉,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洪国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19090)号]。因李洪国涉嫌违法违规减持“联创股份”及未按规定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据公告显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李洪国个人减持事项的调查,公司经营管理不受影响。调查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记者梳理发现,这是继2019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对该公司分别发布(2019)64号《关于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65号《关于对李洪国、齐海莹、王宪东、胡安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后,2019年11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洪国的立案调查通知。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29日,注册资本118139.929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宪东,董事长李洪国,住所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东部化工区昌国东路219号。(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庄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