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聚力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

2019-05-27 09:09:00 来源:淄博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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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有的党组织重视程度不够,整改责任没有压紧压实;有的问题整改质量不高、流于形式,存在边整边犯的现象……巡察工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查摆出来的问题非常珍贵,关键要落实到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上,必须拿出硬招实招,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张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孔杰说。

  日前,张店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区纪委监委对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监督,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各部室共同聚焦,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聚力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

  根据《办法》,区委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整改报告,以及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纪要,一份送至联系被巡察部门,另一份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其“贴身”监督整改,及时跟进督查督办、从严从实推进驻在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靶向精准、持续发力。

  据了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督促驻在单位认真梳理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将巡察整改情况按“三化两覆盖一报备”机制要求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通过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实地调研督导、约谈函询、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特别是对于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确定的重点问题以及巡察整改进度缓慢事项,还将通过发函调度、听取汇报、专项检查、约谈主要负责人等进行重点督办。在巡察反馈后2个月内,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将对驻在单位巡察整改情况、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督查专题报告。对巡察镇、街道党(工)委反馈意见的督促整改,由联系各镇、街道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抓好督查督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见效。

  “我们建立巡察整改督查工作联络员制度,各部门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协作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衔接贯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事项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防止整改走过场、打折扣。”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滕春生说。

责任编辑:崔新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