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举报有功人员 给予5百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

2022-01-21 10:04:00 来源:淄博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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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临淄区出台烟花爆竹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经核查属实的,视查获的具体数量,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根据举报,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半成品或原材料的,视查证属实后具体数量,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根据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收缴非法黑火药1000克、烟火药3000克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

  根据举报,查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构成刑事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查获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

  举报方式:临淄区应急管理局:7163086,市公安局临淄分局电话:110,临淄区民生热线:8189000。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