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上好“开工第一课” 守牢安全“思想阀”
鲁网2月11日讯 根据《关于开展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68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防范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月起,淄博高新区积极组织,督促各企业陆续认真落实“开工第一课”活动。
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的通知》,督促各有关单位重视“开工第一课”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制定宣传学习工作方案,积极营造法治化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各行业领域企业生产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推动企业全员参与
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调度各单位督促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学习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企业组织领导、中层干部及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各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企业生产环境。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
“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各企业开展的新《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升了项目员工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合法合规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项目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进一步加强企业责任追究和考核
为切实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各企业根据队伍班组及员工各岗位安全职责制定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并落实考核全覆盖,从中查找不足,提高管理水平。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事故案例分析,让全体员工了解违法违规操作事故给企业、家庭、个人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真正受到警醒,汲取教训,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高新区各企业积极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截止目前,共5933名员工参与培训,授课覆盖率100%,主要负责人授课率100%。下一步应急管理中心将继续督促各单位、企业将“开工第一课”工作认真落实。(通讯员 田业星 曹亚琼 丁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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