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第四次因“酒”被查 酒驾“履历”相当丰富

2024-04-17 08:34:2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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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6日讯 常言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就是有些“不长记性”的驾驶员,在“酒驾醉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一男子就因第四次酒驾被淄博博山交警依法查获,不同的是这次涉嫌醉驾!

  4月7日14时4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城区中队在S317姚家峪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午间集中整治行动过程中,在对一辆号牌为鲁E166##号轿车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当即要求驾驶员立即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赵某某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立即将该驾驶员带往医院进行抽血待检。

  抽血完毕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询问材料。当民警用公安网对该男子信息进行核查时,屏幕上的数据着实让办案民警吃了一惊,这位驾驶员可以说是交警队的“常客”,其分别在2013年11月、2016年9月、2018年5月三次因“酒驾”“再次酒驾”被交警部门查处,驾驶证目前仍在“吊销”状态,而这已经是他第四次因“酒”被查处,不同的是这次涉嫌醉驾!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通讯员 尚思奇 王鸿祥)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