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发布最新就诊和住院须知
鲁网8月3日讯(记者 齐征)今日,记者从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发布最新就诊和住院须知。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最新就诊和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现将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就诊及住院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我院无发热门诊,请发热患者及疫区旅居史患者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门诊就诊须知
1、就诊人员进入医院,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自觉出示健康码,配合进行“一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做好信息登记,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近两周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或接触史。
2、候诊时,请您隔位就座;就诊时,请自觉维护就诊秩序,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挂号、候诊、检查、取药及缴费时,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3、进入诊室,请配合门诊医师完成流行病学史询问,并主动告知近两周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
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1、严格落实住院患者及陪护先核酸检测再入院的原则。为避免入院延迟,需住院患者及陪护也可提供院外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可办理入院。
2、入院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防控风险评估工作。
3、病区实行封闭管理,患者及陪人严禁随意出入,出入口严格执行24小时管控措施。入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时,陪护人员与患者同样管理。
4、病区禁止一切探视,各病区配有专用网络探视的设备及账号,家属可联系患者所在病区进行视频探视。
5、非必要,患者家属禁止为患者送食物和物品。
为确保您与家属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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