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2022-06-28 15:40:1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6月28日讯 6月28日,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新胜,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列席。

  会议审议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关于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人事任免案等。

  孙庆雷指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省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努力在“走在前、开新局”中体现淄博人大担当、作出淄博人大贡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会议通过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努力打造淄博幸福养老新标杆。要抓好《淄博市黄河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办法(草案)》等法规的修改完善及《淄博市统计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废止报批工作,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孙庆雷强调,淄博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办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推进高品质民生建设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锚定任务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解思维,狠抓问题整改,确保年底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通讯员 张灿)

  附: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

【第6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梁久军院长的提请,任命:

  于海燕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赵树一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希宝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兴孟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浩正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陶志民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晓伯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升刚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

  【第7号】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魏玉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命:

  王琼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桂香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莹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阎文忠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葛树军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邱军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季涛的淄博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