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淄川区医院因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罚11万

2022-06-22 13:15:1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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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21日讯 日前,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市淄川区医院因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罚款11.0708万元。

  据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调查,淄博市淄川区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进行罚款11.0708万元的处罚。

  对此,记者联系了淄博市淄川区医院医保科,一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处罚存在,原因是近期医保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接下来医院将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各项服务。

  据公开资料显示,淄博市淄川区医院始建于1941年,是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