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集团淄博莲池超市因经营过期食品被罚款5万

2022-11-11 21:20:3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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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7日讯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池超市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据了解,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池超市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4.04元,对其进行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此,记者多次拨打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池超市电话进行采访,一直无人接听。

  据公开资料显示,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莲池超市,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北西五路25号,2007年12月29日开业,是利群集团在淄博开设的第二家商场,第一家商场利群集团淄博购物广场于2005年4月19日开业。(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姜健
新闻关键词:利群集团食品超市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