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玻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被处罚

2022-11-25 16:05:0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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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5日讯 11月20日,记者从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获悉,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问题,被沂源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据了解,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未确定法定代表人安全岗位职责,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煤场电气线路进出电气设备未采用防爆胶泥进行封堵;煤气站提升机机头未设置泄爆口;煤场粉尘输送管进入除尘器弯角处未设置泄爆装置)等问题。沂源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5条第1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24条第3档之规定,依法对其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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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多次拨打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两个总机电话均无人接听。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94967747亿元人民币,是全球主要的药用玻璃包装制品和丁基胶塞系列产品的生产商之一,公司成立于1970年,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持股21.72%),现有员工5000余人,住所位于淄博市沂源县城。(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