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遭遇中药材重复计价收费 立健众康药店回应:问题确实存在,已给予补偿
鲁网12月12日讯 “一副中药处方上竟然有相同克重、相同价格的同一味药材,这是不小心开错了,还是有意为之,就是为了多收钱。”近日,市民姚女士向鲁网·民生帮办(0533-3811076)反映,她连续两个多月到位于淄博广电大厦东临的淄博立健众康医药连锁华光路店就诊调养,在无意中发现交费单据上的一副中药有两味药材重复,克重、价格相同,并且重复计费。
姚女士告诉记者,她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到淄博立健众康医药连锁华光路店找一位姓齐的中医看病,连续喝了两个多月的中药。抓药付款的时候被药店收银人员告知,不能用医保支付,只能选择其他支付方式。
10月30日,姚女士再次到该药店就诊,齐医生为其诊断后,便开具处方让姚女士去抓药。然而,姚女士交费后发现,一副中药里面竟然有一味药材“清半夏”名称、重量、价格是重复的,而且还重复收费35.64元,这让她感到非常不解。
随后,姚女士找到该药店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未做任何解释,就立即退还其35.6元现金。
带着不解,姚女士立刻翻看之前抓药的单据,发现在10月9日的交费单据上,名为“熟地黄”的一味药材名称、重量、价格也是重复的,依然重复计费19.8元,这让姚女士感到非常气愤。
“从开具处方到录入交费再到抓药制作至少要经过3个环节,难道就没有工作人员发现药材及收费重复?这对患者也太不负责了。”
针对姚女士提出的质疑,记者采访了淄博立健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问题确实存在,后续公司已积极跟客户对接,并对其进行了赔偿。关于购买中药为什么不能用医保支付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中药材有一些是在医保范围内,有一些不在医保范围内,所以不能使用医保支付。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采访了淄博市医药价格监测和医保基金稽核中心,对“重复收费”进行了解,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姚女士是用其他方式付的款,没有用医保账户支付,所以他们无法进行查询进而界定事情的性质。
随后,记者询问,之所以姚女士用支付宝付款,是因为药店声称中药不能用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要看一下姚女士所购中药的性质,如果是药械号,健字号等产品确实不能用。当记者询问什么类型的中药可以使用医保,什么类型的中药不能使用医保时,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让当事人直接联系自己,也可以去卫健委或市场监管部门了解。
截至发稿,姚女士告诉记者,药店已经给自己送来了520元补偿款。
在采访中,之前加盟连锁药店的张先生告诉记者,药品需对症施治,并精准控制用量,既要考虑治疗作用,更不能忽视毒副作用。“但当前很多药店推销药品,仿佛药品不必对症使用,而是多多益善。如此势必导致患者多服很多药,用药风险加大。现在实体药店便宜药放在最不起眼处,高价药则随手可及,向顾客推荐药品只说贵的不说对的。这些都是目前连锁药店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2月,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以1.26亿,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及6名自然人手中购得淄博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更名为现在的淄博立健众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