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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69条“金政”推动淄博“四强”产业崛起

2021-01-23 17:5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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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克海就“四强”产业“一业一策”的有关起草情况进行发布,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新材料新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晓东就具体政策内容进行发布。
  鲁网1月23日讯(记者 陈珊珊)1月2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克海就“四强”产业“一业一策”的有关起草情况进行发布,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新材料新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晓东就具体政策内容进行发布。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为促进淄博市“四强”产业的加快发展,共出台4个政策文件、共计69条政策措施。
  一、关于促进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包括15条政策措施,主要的新政策有:
  1.对新材料产业强链、延链、补链的项目,投产达效一年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下同)超过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20万元、450万元、900万元、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材料产品上年度营业收入占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60%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达到200亿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予以奖励。
  3.对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项目持续产业化一年后,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4.建成中试基地和中试项目的,建成持续投用或投产一年后,按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5.对获得股权投资的产业项目,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融资奖励,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对初创企业成立两年内,获得市外天使投资、VC/PE等股权投资的,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7.对举办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学术会议、会展、产学研等活动的,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对承办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8.引进具有世界500强企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奖励企业100万元;引进具有中国500强企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奖励企业50万元。
  二、关于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包括21条政策措施,主要的新政策有:
  1.对新引进或本地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新引进或本地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装备)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对新引进或本地机器人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以上,且在机器人本体制造、关键部件、整机核心控制技术等具有核心技术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对列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目录的产品,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企业,市级给予20%的配套保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当年税收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增速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入选中国工业500强、中国机械工业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7.对新建检验检测中心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已建成运营的,按照上年度为本市企业服务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8.承办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学术会议、会展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对承办方给予补助,单个活动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9.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智能装备产业项目,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融资奖励,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10.对入选山东省“雁阵形”产业集群的装备产业集群,在省配套支持的基础上,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
  三、关于促进新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包括18条政策措施,主要的新政策有:
  1.对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中药创新药,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50万元、65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对化学药改良型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分别给予不超过15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2000万元。
  2.对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体外诊断设备和配套试剂等,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取得仿制药药品注册批准证书的,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资助,每个品种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对建设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等,按照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已建成运营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通过临床试验资质备案的医疗机构,按照其上年度为本市企业(与本机构无投资关系)服务金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对取得国家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的企业(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对获得境外上市资质的药品(包含与其关联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创新辅料)和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对企业完成境外收购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进行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医药企业在海外设立全资或控股研发中心的,按照设备(含配套软件)采购额的5%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7.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含原料药、创新辅料及包材)且在淄博市实施产业化的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对取得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且在淄博市实施产业化的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8.对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淄博市企业生产其所持有药械产品,按该品种实际委托生产合同执行额的5%进行奖励,同一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9.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当年税收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增速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10.支持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产学研论坛、学术报告会和行业会展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给予补助,单个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关于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包括15条政策措施,主要的新政策有:
  1.对2019年起新注册的企业,3年内以其新增市级地方财政贡献的60%、50%、40%给予支持,每年每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
  2.对市级地方贡献达到200万元的成长性存量企业,以其上年度市级地方财政贡献的10%给予支持。
  3.对电子信息产业项目,按照第三方机构审核的实际设备(软件)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对电子信息制造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且当年税收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增速的,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对软件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且当年税收增速不低于全市税收增速的,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
  5.支持产业定位明确、主导产业突出的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对聚集10家以上企业、拥有1家以上龙头企业,且当年新增企业数量达到5家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扶持资金。
  6.支持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子信息类峰会、论坛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对承办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每年补贴最高200万元。
  7.对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每年增长率30%以上的优质企业,以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最高给予3000万元、占股比例不超过20%、年限不超过10年的扶持。
  8.对并购市外电子信息产业项目且并购规模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本市电子信息企业,按并购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
  五、“四强”产业人才政策。政策内容主要有5条:
  1.组建人才顾问团,定期对“四强”产业链进行规划研究,对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进行把脉问诊、技术输入、人才引进,市财政每年给予100万元的运行经费。
  2.对纳入人才引进目标库的高层次人才和顶尖人才团队,核心科技成果在淄博市产业化的,项目启动资金比例由20%提高到40%。对全职引进和新入选的两院院士、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具有世界级水平,带领核心团队在淄博市产业化的顶尖创新人才,经认定给予1500万元支持。
  3.对从淄博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到淄博市工作的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高端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4.综合政府部门、基金金融机构、人才管理单位的三方共同评价体系,做出等次或量化分值,给予产业政策、基金投入、人才贷款等精准的持续化支持。
  5.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每月分别发放5000元、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初审编辑:姜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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