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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公布实施

2019-09-27 17:2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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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委政研室负责人介绍了《十条措施》有关情况,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解答记者提问;市级新闻媒体、驻淄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鲁网9月27日讯(记者 崔新孝)9月27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十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委政研室负责人介绍了《十条措施》有关情况,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现场解答记者提问;市级新闻媒体、驻淄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委政研室负责人重点介绍了《十条措施》的出台背景和框架内容。《十条措施》的突出特点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精神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全市企业家大会部署,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积极回应企业家关心关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突出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可获得性。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上,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大胆为企业家“站台”,建立“市级领导担任服务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通过市、区县领导担任重点企业联络员,基本实现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联络全覆盖。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上,每年组织企业评议部门优劣,建立公务人员“污点”记录惩戒机制,对各级干部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经查实,作为“污点”记入廉政档案,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建立企业免检免扰制度,除国家法律法律法规特殊规定外,对企业检查频次依照评级分类结果进行;实行涉企检查罚款一口登记备案。在关心保护企业家上,建立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在提升企业家荣誉感上,开通优秀企业家绿色服务通道,大力宣传推介优秀企业家典型。 

  据发布的信息,《十条措施》将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并通过“淄博改革”“淄博政策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平台网站等进行发布,同时由各区县、部门向有关企业推送。 


初审编辑:崔新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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