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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9-01-31 10:4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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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的2018年,淄博市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鲁网淄博1月31日讯(记者 崔新孝)1月31日,记者从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过去的2018年,淄博市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现场发布了文件出台的有关情况,介绍了淄博市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鼓励大众创业带动就业、扩大职业培训、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就业帮扶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和举措。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市委、市政府对于就业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刚刚过去的2018年,我市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就业核心指标运行良好。2018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9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66.36%;城镇登记失业率2.44%,同比下降0.46个百分点,低于4%的控制目标。 二是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2018年,全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0.89%,高于上年同期0.07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中有进,未出现大规模集中返乡情况,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有序推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55.6%;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160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5.85%,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三是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平稳。根据市及五区三县人力资源市场的统计数据,2018年进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的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的总需求为16.11万人,市场总供给为26.36万人,求人倍率1.64,岗位数量供大于求,“稳”的态势没有变。 

  从淄博市就业总体形势看,经济下行压力、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对就业的影响总体可控,我市出台的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实体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扩内需补短板促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红利效应正在逐步释放,为扩大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受外部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和就业产生一定影响,这就对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稳定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一轮的就业政策的制定,目的是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实施意见》包括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鼓励大众创业带动就业、扩大职业培训改善就业、聚焦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健全援助制度帮扶就业、加强组织实施保障就业6个方面15条内容。 

  下一步,淄博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一方面,突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这一主线。坚持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措施,抓重点、调结构、守底线,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上下功夫。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的力度和幅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将个人申请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力争通过实质性措施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二是在突出重点群体精准施策上下功夫。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有针对性的项目和计划,加强实名制管理和服务。三是在强化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上下功夫。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采取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放宽企业职工申领技能补贴的条件等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的能力。四是在保障权益兜牢底线上下功夫。加大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及时兑现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初审编辑:庄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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