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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一男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拘留

2016-08-18 10:08 来源:鲁网淄博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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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15日中午12时许,该男子付某在张店区西二路附近的一小摊上看到一把单刃长刀,甚是喜欢,于是花了80元钱购买了这把单刃长刀。随即民警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对付某随身携带的长刀进行比对,确定该长刀系管制刀具。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现已对付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的处罚。

  鲁网淄博8月18日讯(记者 齐征 通讯员 李露)明明知道不合法,却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欢买了一把长刀,不想拿着长刀“招摇过市”时被民警发现,最终换来行政拘留。

  8月16日,张店公安分局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民警在火车站广场巡逻时,发现一男子手里拿着一长条状物体,疑似长刀,遂上前进行盘查。不料,该男子见民警向自己走来后神色慌张,立即转身逃窜。民警随即追赶并将其阻止。民警出示证件后,依法对其人身及物品进行检查,发现该男子的物品正是一把长刀。在询问男子身份时,该男子支支吾吾,民警遂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15日中午12时许,该男子付某在张店区西二路附近的一小摊上看到一把单刃长刀,甚是喜欢,于是花了80元钱购买了这把单刃长刀。随即民警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对付某随身携带的长刀进行比对,确定该长刀系管制刀具。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现已对付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并收缴其非法携带的管制器具的处罚。

  民警提示:根据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一、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初审编辑:马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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