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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创新联动执法 全力维护饮用水源地安全

2015-08-24 15:28 来源:鲁网淄博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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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9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办理涉及水源地治安案件3起,行政拘留9人;侦破刑事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开展联动执法50余次,发现问题19处,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2起,约谈垂钓、野炊等人员42名。

  鲁网淄博8月24日讯(记者 齐征)为切实保障淄博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严惩重处危害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水源地保护条例》)于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条例实施以来,淄博市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加强与水利、环保、国土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了公安行政联动执法机制,履职尽责,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危害水源地安全的环境污染、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成效显著。自2013年9月份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办理涉及水源地治安案件3起,行政拘留9人;侦破刑事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开展联动执法50余次,发现问题19处,现场制止违法行为82起,约谈垂钓、野炊等人员42名。有效保证了《水源地保护条例》的严肃性,彰显了《水源地保护条例》的震慑力。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力军,紧密依托联动执法机制,不断加强与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有效整合内外资源、统筹内外力量,严惩重处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水源地生态和水质安全。2013年以来,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先后端掉淄川、博山利用暗管非法排放废酸污染水体的黑窝点5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 。为有效遏制淄河流域非法采沙行为,自2014年6月,公安机关在国土、水利等部门的配合下,集中抽调民警70余人,统一行动,一举破获在淄河滩内非法采砂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扣押挖掘机等大型设备10余台,涉案价值数百万元,工作得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淄博市公安局经专题研究,明确直属分局和淄川、博山公安分局直属大队为水源地保护业务主管单位,属地相关派出所为重点防控负责单位。大力加强与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的横向联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水利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公安、水利率先在全省成立首个联动执法办公室,同时在太河水库管理局设立联动执法工作室,选派执法人员定期到办公室、工作室合署办公,形成了各部门各负其责、优势互补,互通信息,协同作战的局面。另一方面,建立公安机关纵向联合办案机制。今年5月22日,淄博市公安局在桓台县召开了全市食药环侦业务向派出所延伸工作推进会,建立了公安机关市、区、派出所三级纵向联合办案机制,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水平。通过实践磨合,逐步起了以全力维护水源地安全为目标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安行政联动执法机制,为水源地保护工作构筑起了牢固的体系保障。

  为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市公安、水利、环保等部门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参与的淄博市公安、行政联动执法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联动执法工作开展。同时,公安机关与水利部门分别设立值班备勤电话,逐步建立完善了应急联动、信息共享、案件移交与协作等机制,确保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实现了河流水库视频监控系统、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信息流、业务流的“同频共振”,为打击危害水源地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安机关紧密依托联动执法机制,积极协助水利、环保等部门扎实开展各类执法活动,不断强化对危害水源地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坚持重心前移,预防为先,对重大行动实行风险评估,科学预判各种执法风险,确保有的放矢。坚持提前介入,对轻微违法人员实行主动约谈,宣传讲解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及时制止非法垂钓、捕捞、野炊等轻微违法行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积极协助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十余次,约谈并劝离非法捕捞、非法垂钓等人员102人次,协助水政部门依法暂扣鱼竿、渔网、帐篷等物品近千件,有力维护了水源地的日常管理秩序。今年6月2日,市局联合市水利部门,对水源地非法垂钓、露营、野炊等违法行为再次开展专项整治,共依法查处非法垂钓、露营、野炊等违反《水源地保护条例》的行为14起,依法劝离22人,协助水政执法部门依法暂扣鱼竿、渔网、帐篷等物品百余件。同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立足职能定位,严厉打击妨碍执法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及时排除执法干扰,最大限度的保证水利、环保等行政部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现场和人员控制等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2014年1月,针对在库区和溢洪道内私采滥挖“太河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库区安全的情况,市局与水利部门先后两次联合淄川分局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制止并劝离违法人员6人,传唤教育参与采挖活动的重点人员2名,基本杜绝了此类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水源地的安全。

  8月20日上午,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对市政府实施《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中,参会代表对淄博市公安局机制体制建设、联动执法以及打击环境污染、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初审编辑:马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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