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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愤 博山一男子偷别人摩托车被抓

2016-08-25 11:32 来源:鲁网淄博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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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王某某与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与不满,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这是多么不值当的事。民警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发生什么盗窃案件,家中丢失物品,一定要打110报警,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在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鲁网淄博8月25日讯(记者 齐征 通讯员 亓继亮)近日,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派出所民警,在桥东村商业街将正欲作案的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孙某当场抓获。经审讯,二人对日前在该区石马镇盗窃1辆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的6月底,在博山区石马镇桥东村的李先生早上起床后,发现前阵子刚新买的雅马哈摩托车被盗,价值一万元,可心疼坏了李先生,据李先生说,这是他刚买的摩托车,之前在家开惯了汽车,看身边很多朋友也买了摩托车,既漂亮又拉风,没想到刚买没多久就被偷了,心里实在是窝火。

  接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了积极有效的线索摸排和巡逻查控工作,办案民警通过村里各个监控录像,对附近门头房监控调取,仔细排查,经过两天的认真仔细摸排,对可疑人员进行细致筛查分析对比,最终确定两名犯罪嫌疑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围绕嫌疑人分兵几路展开进一步摸排查控,犯罪嫌疑人最终落入法网。经审讯,盗窃摩托车主谋王某某说出了自己被盗摩托车的事宜,据嫌疑人王某某说,上个月初,自己的摩托车也是被盗了,由于出行少了交通工具,做事很不方便,就约朋友孙某一起喝酒,喝酒中说起了这事,孙某就说你自己的车被偷了,你也偷一辆自己骑不就行了,在孙某的怂恿下,就做出了这件违法犯罪的事来。

  目前,王某某与孙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与不满,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这是多么不值当的事。民警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发生什么盗窃案件,家中丢失物品,一定要打110报警,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在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怒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初审编辑:马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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